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为贯彻落实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皖政办秘〔2018〕71号)精神,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、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县政府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。现将新修订的《青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清单目录(2018本)》予以公布。
本目录公布后,《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》(青政〔2016〕41号)即行废止。
青阳县人民政府
2018年12月28日
1、青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
2、青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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